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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五六岁时便见过书童蹲在县学的窗户外听课,然后替他们家的少爷写文章,应付先生的问话。

可见,人的智慧与出身无关。

随着清丈土地和清查人口的开始,户部的黄册上人口数量越来越多。

到今日已由六千余万增到了八千余万,薛韶相信,等全国普查结束,人口还可以再增加两千万。

大明有万万人口,这其中藏了多少智慧有才能的人?

这些人若能为国所用,为民造福,那我大明能强盛成什么样子?

所以开智势在必行,教育更是必须的举措。

薛韶的全部身家基本都投入到了教育之中。

有一点钱就丢进去,有一点钱就丢进去,让跟在他身边的喜金操碎了心。

好在他们公子虽花钱如流水,赚钱的能力也很强。

很快,随着律法改革的风吹遍整个大明,薛韶的名字也传遍了整个大明。

于是,他用本名写出来的经典案例在两种律法下的判例就很重要了。

不仅各地报纸争相刊登,各地知府、县令还拿出来逐条学习,当做判例学习。

于是有书商找上门来,要买薛韶的稿子去印刷。

正巧,刑部也找上门来,让薛韶把稿子整理一下,刑部打算联合礼部出一本判例大全。

前者有钱,后者属于义务劳动。

可这也难不倒薛韶。

他先是给书商一沓纸,上面用通俗易懂的话讲解了二十个案例,只是在给各大报纸的案例中做了些语言修改而已;

然后他认真地给刑部单独写了一本书,同样是那二十个案例,其中应用到的法条,其详细,刑部尚书翻开都停不住。

最后刑部和礼部出的这本案例书被列为刑案人员必读之书,由朝廷推到地方,然后是各地知府、县令,人手一本。

各地书院也购进此书。

书局印刷这书根本就不赚钱,自然,薛韶也没钱。

但另一边,书商出的简版案例书借着这股东风大卖特卖,在民间尤其受欢迎。

这次律法改革,主要集中在盗窃、逃役、逃税等一些轻罪的连坐法改革上,全是与民生息息相关。

薛韶认为,律法改革不能只让官员们知道和学习,百姓更要知道。

若地方衙门判案有误,百姓们至少要知道自己是被冤枉的,适用律法有误,能够为自己讨回公道。

而普通百姓大多没有很深的理解,深奥的书他们看不下去,所以书商拿到的稿子通俗易懂。

在潘筠的建议下,他还把半白文转成了白话文,可以说,即便是没读过书的人,听人读也能理解。

所以,这本书在民间很受欢迎,销量特别大。

在没有朝廷宣传的情况下,其销量直逼太祖高皇帝倾情发行的《大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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