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但凡遭遇过大难的人都会明白一件事:当灾难降临时,人类的头脑并不会让身体的主人过早接受它——
就像躺在病床上哀嚎的老人望着那一个个离他远去的冷酷子嗣,垂危中才会想起许多年前犯下的错误:
‘*他妈的,当年真不该*进去…’
萝丝的错愕远比垂危病人要来的快,来的急促。
她只下意识捂住小腹,双脚踏着褐色粪水与鲜血,一步一个脚印的继续自己的狂奔之路。
她闻不见恶臭,也感觉不到疼痛——颠簸只不停拉扯她的肺腑,她拴在chang头的另一截感到阴冷的灵魂。
尾随而来的男人快活极了。
他几乎要像寻人的猎犬般匍匐下来,嗅着复仇带来的甘甜与上午还未消化完的酸软培根碎,那些油乎乎的、腻人的浓汤与植物根茎混在一些还未准备好与自己同胞聚集起来的粪渣中。
把它们挖出来。
用汤匙挖出来,用镶着钻、包了金的汤匙挖出来,恭恭敬敬奉到放大镜下面,叫来伦敦最好的学者研究它,爱惜它。
无论历遍千百个智慧的脑袋,他们都将得出一个同样的结论:
复仇。
闻上去,读上去,念出来,放在舌尖品尝。
那都是复仇的气味。
托马斯·泰瑞快活得像汤姆·莱纳斯一样手舞足蹈。
他早已背弃天秤,与心中所敬仰的神灵和道路渐行渐远——现在,他是赤红的使徒,母神的子嗣…
“这座庄园…就是伦敦的第一个地狱…”
忽然。
他动了动耳朵,头骨转向小径的另一端。
就在不远处,尾随他而来的另一端。在拨开装饰性的灌木墙后,两只吐尽了怒焰的火枪斜插在泥洼里:如果萝丝在场,该能认出来,许多次她出行用马车,都是这先生架着她东奔西走。
一名三环仪式者。
只是身上挂满了灰绒绒的‘装饰品’。
他发出惨叫,拍打蚊子一样拍打着不断在皮肉中乱窜的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