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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瓜粘上去了,可是会粘上一大片灰尘。

“弄脏了也可以吃。”

小瞎子小声的说。

“弄脏了不能吃!”

程三立反驳。

作为一个老牌的流浪儿,他清楚的知道,寧愿饿肚子也不能吃脏东西,生病远比飢饿更可怕。

偷药可比偷食物难多了,最重要的是还不知道偷什么。

小瞎子怯懦的垂下了脑袋。

程三立嘿嘿的笑了两声:“没事儿,没事儿,我硬著呢,这点小伤两天就能养好。”

“你快吃吧,你那根黄瓜小一点,吃不饱我可不会再给你更多了。”

“我这个大,但最多只能分你一点点,就一点点啊—"

数个月后。

“喂,小瞎子,都这么久了,怎么还坐在这里等你母亲?”

“今天我运气不错,你看看这是啥!”

“嗯好吧,你看不到,那我就直接告诉你吧,一整箱的牛奶哦!”

程三立用自己消瘦的胳膊,举著一大箱不知名品牌的牛奶,兴高采烈地返回了小破屋。

几个月的变化,这家原本捡漏到只剩天板的小屋子,多了很多温馨感,窗户用木板堵起来了,角落还多了好多小兔子草编。

坐在门槛上的小瞎子耳朵轻轻动了动,脸上浮现出笑容,从门槛上站起。

“哥哥,什么是牛奶啊?”

“牛奶?就是牛產的奶。”

程三立用自己为数不多的文化知识解释。

最后將手中的包装盒给拆开,取出了带吸管的小罐,掀开外面的塑料皮,插到了锡纸密封的缺口上,递给了身旁的小瞎子。

今天程三立感觉自已运气实在是太好,新开了家超市,他过去求了求对面老板,这次居然没靠偷就白得了。

那老板看上去挺有善心。

他明明只是把自身经歷讲出来,带著哭腔呜咽了几句,还没多说什么话呢!

老板居然说他可怜,自己將牛奶递了上来。

在出来之前,程三立偷偷看了,这箱子奶最少值50块,这可是平时喝不到的高档货。

“好喝吗?”程三立笑嘻嘻地问道,

身旁的小瞎子滋溜滋溜的吸著吸管,使劲点了点头:“好喝,这个甜甜的,省著点,应该能喝好久好久吧。”

程三立立刻阻止了这个想法:“不行,不行,拆开后很快就会坏了,最好今天喝完,这东西比馒头放的时间还要短。”

“嗯!”

看到身旁的小瞎子很高兴,程三立自己也拿起一盒,灌入口中。

最近不知道怎么了,原本他每天都过得浑浑噩噩的,回到小破屋后,就是瞪著天板发呆,无论做什么事都没有滋味。

要不就为了接下来吃饭而发愁,要不就因为受到了欺负而生气。

但自从小瞎子来了之后,身边忽然多了许许多多欢乐的氛围。

他现在感觉每天都有动力,期待著能够带著东西返回小破屋,高高兴兴的分享今天又收穫了什么。

“哥哥,我今天继续帮你打蚊子吧,你安心睡觉就好了。”

小瞎子喝完牛奶后,抱著空盒子,笑著说道。

“算了吧,你昨晚一整夜都没睡吧,別把自己熬坏了——”

程三立小声的嘟,他们所住的小破屋处在荒地上,除了不远处的火车站外,就是树林,他之前每天晚上都要被咬得满身包,而昨天一个都没有。

小瞎子摇了摇头。

“没事,没事,我白天休息就好了。”

对於她来说,四周始终是一片黑暗,只能靠温度的改变判断白天还是黑夜,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区別。

闻言,程三立舒舒服服的趴在了用破纸箱堆起来的床铺上。

“行吧,那就交给你了,话说好几个月了,天天叫你小瞎子,这也不好听,要不我给你起个名字吧。”

“嗯。”

小瞎子点了点头。

他翘著二郎腿,思索著闭上了眼睛,

“被遗弃就相当於无名氏,之前叫什么我不管了,让我想个好听的,要不跟著我姓,姓程?”

“不行不行,程不好听——”

“对了,就挑个偏旁叫禾吧,禾以笙怎么样,好不好听!”

程三立要运用自己为数不多的文化知识说道,他现在很感谢之前没有被遗弃时,学会了认字儿,不然现在想个名字都难。

笙是之前听別人谈到的一个古代乐器,听上去就超文艺,超有文化的样子。

“好听。”小瞎子一口应了下来,脸蛋上浮现出笑容。

“那就这样了。”

看到她这么满意,程三立同样高兴的闭上眼睛。

今天是个很不错的一天,那店老板是个好人,知恩图报是人的常態。

他决定之后少去光顾。

就算去了,每次也只偷一点点,偷一点点就好了。

腊月寒冬飘散。

时值年节,大雪纷飞,鹅毛的雪从天而降,时间来到了深夜。

程三立顶著满头的冰雪,裹著身上的破袄抱著膀子,手里夹著一个白色的毛绒外套,一步一步的返回了屋內。

“喂,你怎么还坐在门槛,这么冷的天,我不是让你在屋內取暖吗?感冒了怎么办!”

看著蹲坐在门口,他刚走过来就站起身迎接的小瞎子禾以笙,程三立没好气地训斥道,

“不是跟你说过了吗?你母亲不会来了!”

禾以笙顶著被冻到通红的小鼻尖,闭著眼睛,轻轻的摇了摇脑袋:“不是了,我是在等哥哥“”

“等我吗?”程三立看著面前被寒风吹拂著青丝的女孩,眼神愣了一下。

“算了,进去再说吧,给你搞了件暖和的衣服过来,还顺手买了两包泡麵,今天咱们开开荤。”

“好!”未以笙高兴地举起了手。

当然龟缩进了被木板护住的小破屋內。

咔吧咔吧一一自製的简陋小火炉內,火焰燃烧著木柴,发出细微的爆裂声,星星点点的火苗,渐渐温暖了,

已经被冻僵的身体。

禾以笙將他带来的白色毛绒外套穿在身上,尺码好像太大了,站在那里也只能露出半个脑袋,

整个人像是被牢牢的束缚住。

但女孩的样子看上去很喜欢,她看不到自己的外形,只是能感觉穿在身上异常的温暖。

程三立提起水壶,倒入盛放泡麵的碗中,很快屋內就洋溢起了好闻的味道。

火炉是禾以笙照料的,水也是禾以笙提前烧好的,女孩虽然看不见,但对空间的把握能力越来越强。

在付出了手掌被火烫的起水泡的代价后,就算看不见也掌握了这几项技能,

程三立不得不承认,禾以笙如果没有失明,肯定是个心灵手巧又聪明的孩子。

两人共同围坐著,由於只有一个碗,两个人靠在一起,共同用树枝削成的筷子向里面夹去。

“嘶溜,嘶溜——”

喝麵条的声音迴荡著。

在將面全部吃完,喝得连汤水都不剩之后。

未以笙穿著新得到的毛绒大衣,靠在他的身边。

“哥哥好厉害,每天都能带吃的穿的回来,我长大了我也要像哥哥一样!”

她闭著眼睛畅想著,脚流露出笑意。

“像我一样?”

程三立呆愣住了。

看著屋內这些几乎全是偷来的东西,就连这件白色毛绒外套,都是他趁著年夜,爬上3楼,从別人的晾衣架上摘来的。

他心里清楚地知道,偷东西是最令人不齿的行为,走到哪里都是人人喊打。

然而年龄太小,身体太瘦弱,还是个黑户。

他根本没有其他的选择。

未以笙怎么能和自己一样成为小偷呢?

程三立的眼眸渐渐低垂,声音变得沙哑。

“长大了,千万別学我。。”

禾以笙不解的睁开了自己的双眸,白色的瞳孔中浮现出疑惑。

“为什么呢?”

面对女孩的疑惑,程三立无言以对。

他不想让自己妹妹知道自己是个小偷,吃的东西都是偷来的。

沉思许久,他这才缓缓开口。

“我一点都不厉害,和我一样,你会很痛苦。”

然而话刚说出口,就受到了禾以笙的反驳。

“哥哥很厉害,我们的父母都是成年人,他们觉得我们是累赘,这才拋弃了。”

“哥哥不仅养活了自己,还养活了我,哥哥比成年人还要厉害!要厉害上至少两倍。”

女孩笑嘻嘻的说道,將额头靠在了他的肩膀上,青丝授过脸颊带来痒痒的触感,互相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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