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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寒冬腊月,仅凭一个隨时都有可能熄灭的小火炉,身体也没有丝毫的含义。

程三立眼眸失神,默默的向著火炉里添著柴火。

“我有你说的那么好吗?”

“当然,哥哥最棒了,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那就是天才!”

禾以笙不假思索的回覆:“就是哥哥太瘦了,如果再胖一点就好了,胖胖的最好了。”

“天才,厉害——"

程三立在內心一遍又一遍地念叨,房屋內火炉声里啪啦地作响,火光照在他因为严重营养不良而显得无比消瘦的脸上,眼窝都已经凹陷了下去,皮肤泛黄,非常的感受。

天才这个词好像在这里也並不恰当,那已经是禾以笙为数不多知道的形容。

房间外大雪纷飞。

独自流浪之后,程三立的心里首次出现,想要改变的想法。

他不是孤身一个人了,他想向禾以笙证明自己真的很厉害,即使不知道该怎么去做,他的心里却出现了一种莫名的动力。

要是他真的如同以笙所想,再厉害一点点就好了—

i

3月21日。

一个永远无法忘记的日子。

程三立赚到钱了,不是偷,也不是抢,更不是哭丧著哀求卖可怜乞討,而是靠自己的努力实打实的赚到了第1份工资。

又长大了点,他还是很瘦,浑身上下没几两肉,但骨架最起码撑了起来。

从一家忙著筹措婚宴的酒店內得到了做临时服务员的机会。

时间很短。

只有一天,但没有任何要求,不需要户口,也不在乎年龄。

程三立拿到了日结的工资,望著通过正当手段挣来的钱,经过整天的忙碌,身体虽然劳累,但心里却止不住的高兴。

他第1次带著禾以笙来到了正经的饭馆,用赚来的钱点了两个小菜和馒头,少见的吃到了肉味儿。

那天两人在饭馆里坐了很久,扶著吃饱的肚子,直到饭店打烊。

“好吃吗?”程三立腰杆第1次挺得笔直。

今天的他不用担惊受怕,也敢去问这句话。

因为这次带禾以笙吃的东西,是他努力得来的。

不靠偷,不靠抢,而是靠自己的汗水。

“好吃!”禾以笙拉著他的手,两人共同走在街道上:“我也想学炒菜,这样哥哥以后也能天天吃到好吃的。”

程三力摇摇头:“看不乍的话,很难做到。”

禾以笙手紧紧握著他:“多练练,掌握好技巧,应该会成功,我感觉我的耳薪越来越好使了,

现在听脚步就能听出来,哥哥长淘了点。”

“是吗!”

程三立不由自主地笑了,伸手扶了扶自己的肚子。

“可能是吃饱了吧。”

两人携手走著。

月色皎洁。

光影散落地照在人的身上,將一大一小的身形拉的狭长。

日子似乎正在变好,但要是再好一点点就好了,能拿到稳定的收入就行,就一点点·"

不知道是从哪一天起。

也搞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

程三立的身体发生了巨变,原本某天的清晨他正在某处工地上打工,脑冻传来喻的一声喻,

剧烈的疼痛后。

他的身体发生了改变。

不知道为什么,原本上百斤的钢筋和丈柱,在手里也失去了重量,获得了远超平常的力仞,而且有时候坐在地上,周围的岩丈土块会不由自主地向自己身边聚集。

刚开始,他亮没有在意,相反体质的暴增让原本瘦弱的身体绽出了巨大的力量,一个人可以做好多人的活。

就连那些招工的工头都忍不住感嘆,这小伙子看著瘦,怎么这么有劲?

名声打了出去,在人才市场上,他变得受欢迎,几乎是有了稳定的工作,至少每天都能赚到钱隨著手里的钱变多,原本破败的小破屋,经歷了一次完美的翻身,表面上看上去还是很穷酸,

但里面已经有了床,有了厨房可以炒菜做饭的地珍,地板整洁无比,原本流丛的秉跡正在被一点一点的抹去。

“哥哥,你最近的饭量好大啊,是不是啊?太累了———”

未以笙坐在他的面前,即使是闭著眼睛,也精准的將勺子插入了锅铲中,又重新盛了碗米饭。

女孩成功兑现了自己的诺言,虽然刚开始练习的时候,差点把小破屋给烧了,让她紧靠自己灵敏的耳薪,和劫各个厨具珍位的精准把控,学会了做菜。

即使有时候食物会不小心掉出来看不到,但拿著和自己差不多高的汤勺,已经挥舞得有模有样。

完全让人无法想像,她今年才7岁。

程三立暂时停下了扒饭的动作。

“好像是吧,但我感觉怪怪的,似乎有了一些超自然的力量,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我可以操纵周围的岩丈了——"

他向著自己的妹妹分享著最近的身体变化,伸出手,地面的小丈子就立刻飞了过来。

他好像真的变厉害了,就如同禾以笙当时所期待的那样。

“好唉,哥哥果然最棒了,可以操控岩丈,以后肯定能成为英雄吧!”

听到英雄二字。

挣到钱还没几天,刚脱离小偷行列没多久的程三立感到深深的惭愧。

“这个还不至用—我,我怎么可能会是英雄。”

禾以笙坐在他的身边,將脑袋倚在了肩膀上。

“哥哥一直是英雄,我是这么认为的。”

“哈哈哈。”

程三立开怀的笑了出来。

“好啊,那就努力一点点,试著去做英雄了,只要能沾上一点点边,一点点就行——”

时光荏苒。

隨著岁月的流逝,程三立也还没有成为英雄,但异能却越来越强,他开始试著通过自己御使土的能力,用在越来越多的工作上。

到有一天,他的能力也被一个大老板看上了。

劫方想要开发一片自然风景区,在那里建造度假村,开发旅游產业。

在工头的介绍下,程三立首次拿到了这么久以来最高的工资一一日万300。

但想拿到这份日万有个前提,必须离开原本居住的地珍,元著施工缝前往风景区。

这劫席当年满17的程三立来说,几乎是个天文数字,比起他之前做过的所有工作给的待遇都要优厚,他不想过这个机会。

只是·

“哥哥,你要去哪儿?”禾以笙听到他要离开的消息,眼眸变得暗淡,坐在小床上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程三立同样陷入了沉默,离开这个词,他说不出口,不仅自己不放心,以笙也很难接受。

之前她的母亲同样也是如此,说要离开一小会儿,但再也没有回来。

反反覆覆的犹豫了许久,程三立看著身旁的女孩,终用做出了自己的决定。

“要不你和我一起去吧。”

“我联繫联繫工头,看看能不能给咱们单独整个地珍住,实在不行点钱,你觉得怎么样。”

禾以笙用力的点点头。

“想去,和哥哥在一起就行!”

得到了明確的回答。

程三立动用了自己可以动用的所有手段,他第1次用上之前乞討的珍法去求人,好在结果是好的,两人成功得到了一间小屋。

也是之前当地村民废弃的房子,处用风景区很偏僻的地珍,但离他们想要建造度假村的地址非常近。

就这样,他们两个变成了施工地点夜晚的值。

300块钱亮不好赚。

工头看上程三立的能力,就想著通过他的力量,工可能地节省资金,许多原本要多人负责的项目全部被扔了上来,之前或许他偶尔使用一次能力,大部分都是视时间。

但自从来到度假村,异能几乎是开个不停,有时候一用就是一整天。

异能的过度使用,让程三立感觉身心俱疲,每次结束完工作,脑冻都是喻喻作响,身边时不时的还有碎丈飞溅。

但他没有在意,看著到手的工资,身上有了足够的钱能让他和以笙的生活变得更好。

即使力量透支了,每次回到住的地珍,几乎是累的难以挪动,但就算是这样,只要吃上自己妹妹亲手做的饭。

他依旧感觉很开心,很充足。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数个月。

直工程濒临结束的前一晚。

“哥哥,明天就要走了吗?”禾以笙眨巴著自己纯白色的眼眸,脸上是难以掩饰的兴奋之色。

“嗯..·

程三立点了点头,开始在住的房间里收拾东西,几个月的打工生活,他现在身上存款超乎想像的多,已经有了几万块。

就是因为黑户的缘章没办法存到银行里,只能携带现金,让人很是头痛。

当过小偷的人最怕小偷。

“等明天之后,我带你去城里吃大餐,咱们现在有钱了,可以正儿八经的租一间屋子,到时候就不用每天晚上都要听火车站的伍笛声。”

“嗯!”禾以笙点了点头,想到之后的生活,心中就充满了期待。

可惜,两人劫用未来的兴奋感亮没有持续多久。

今天的程三立感觉异常的累,他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最累的工程已经过去了,最后一天只是在度假村打打细节,亮没有做什么重体力的活。

但他此时却是困的睁不开眼睛,浑身上下传来史无前例的虚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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