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富绍庭:此策必可使王小仙身败名裂,永无翻身之日(二合一)
却说王小仙吃了七分酒醉入得洞房,王娟面色羞红,明明二人已经都这么熟了,此时却偏又装得正经,拿出了团扇挡住了脸,还非要喝了合酒再办正事。
所谓酒是色之媒,这酒度数不低,大口地喝了,便见那王娟两朵桃上脸,眉眼施开,也露出了三分色相。
这王娟,最初是以男装与王小仙相见,二人之间交情肯定是有,但是爱情到底有无,王小仙自己也说不清楚。
王娟是大家闺秀,此生见过的,相识的同龄青春男子不一定超得过十指之数,並不自夸的说王小仙在这其中也是出类拔萃,自教她芳心早动。
对她来说能嫁与王小仙这样相熟,也確实喜欢的男子,自然也是极好的了,不说王小仙的性情如何,至少在道德人品这四字上,这天底下敢说自己一定比他江寧公强的恐怕也是不多。
这也是王安石现如今明明跟王小仙已经是矛盾重重,王小蝶拒婚也確实是打了他的脸,但王家一提亲他却仍然马上答应的原因。
但是对王小仙来说却文不同。
王娟和他接触得很多么?从一个现代人的视角来看,俩人的交往其实就是普通朋友,是没有一个暖味期的,但暖味期这东西在古代社会本来也是一个很奢侈的东西,这玩意大家都没有。
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王小仙的心理年龄其实已经五十多了。
中年男人,色心容易乱动,春心,確实是荡漾起来也不太容易的。
俩人之间肯定是好朋友的,以前,他还真没怎么看著过这王娟的这般小女儿姿態。
只见她罗袜高挑,肩膀上露出两弯新月,金釵斜坠,枕头边堆上一朵乌云。
拖泥带水两情痴,带雨尤云都不辩。
不多时,王小仙身子便没了力气,躺在床上,却是突然心里又涌起了一股罪恶感来。
王娟今年好像才十六?
【我好像有点有点是不是有点畜生?】
【可这老婆都娶回家了,要是不睡,那岂不是更畜生么?】
一时间竟是觉得怎么都不对了。
好像之所以王小仙一直以来对王娟总觉得是有交情而没爱情,可能也跟她的这个年龄有关。
毕竟俩人认识的时候这孩子才十五,那都没发育,穿上斩麻,都分不出是男是女。
他一个心理年龄五十多的中年老登,看到一个十五岁左右的纯情少女,心里压根没往那方面去想啊。
相较之下,他睡秋香睡得就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她是宫里出宫的宫女,都已经二十六了,见色,好歹是起意的。
【我可真是——-哎~,万恶的封建社会啊~,怎么谈婚论嫁的都这么早】
【反倒是那曹诗诗,她好像——-二十来岁了吧?好歹还大点,也长得更开一点。】
“夫君,你想什么呢?”
“嗯?没,没什么,没什么,刚刚在外边喝了许多的酒,有些醉,睡吧。”
“嗯。”
正说话间,突然听到床板下面,发出咚的一声巨响,嚇了王小仙一跳。
二人连忙起身,却见床底下咕嚕嚕,滚出一个小丫鬟打扮的女子,突然拔出匕首,大喝一声,就要朝王小仙刺去。
“曹姑娘?”
来人正是刚刚脑子里还想的曹诗诗,一抬头,露出了一张羞红但確实是漂亮的脸来。
给王小仙倒是也给整尷尬了。
“你刚刚一直在床底下?”
却原来,这曹诗诗一直琢磨著杀死王小仙,只是苦於一直没什么机会,今天大婚,却是终於让她找到了漏洞。
毕竟今日里他大宴宾客,府內人多眼杂,甚至连府外也摆上了流水席来,娶的毕竟是宰相之女,他们家现在说不上豪富却也不是没有钱,甚至官家都有专门的赏赐颁下,自然也要儘可能的把排场搞大。
人家王安石现在是正儿八经宰相,家里嫁女,自然也不会差事儿,宋代本就是盛行厚嫁,习俗上,嫁妆怎么也得是彩礼的两倍,这还是最基本的,破家嫁女之事在大宋乃是普遍,苏辙都曾为了嫁女儿把家里的田给卖了硬凑了万贯嫁妆给女儿將来在夫家傍身。
临安王氏是官宦之家,自然不能比苏辙还差吧?王小仙人品虽值得信赖,可就这强势的劲儿也不是假的,以至於王娟嫁妆也是极其丰厚,光是陪嫁的丫鬟,僕人,就足有数十人之多。
而王小仙家里又不是真正的大户人家,颇有点暴发户的意思,后宅之內免不得缺规少矩。
以至於还真让看曹诗诗给混进来了。
家里的僕人只觉得他应该是王娟陪嫁过来的丫鬟,而王娟的丫鬟则觉得这应该是王小仙家里的丫鬟,被她摸到了后宅,早早地就在床底下埋伏了。
本来,俩人刚才带雨尤云的时候就想过要下手,想要隔著床板一刀捅死他算述。
又不禁暗想:【我若此时刺他,怕不是要將那王安石的女儿也一併刺死的,冤有头,债有主,这王小仙虽与我有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可他到底是清白正直,为民请命的人,我自要杀他报仇,可若是连累了他的家眷旁人,却也不是好汉。】
这般一想,曹诗诗也只得收了匕首,耐心地等待。